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11-19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
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钢铁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攀应急〔2019〕58号)工作安排,决定自10月30日起在全市开展钢铁企业煤气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一、验收内容
(一)自查自改阶段,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督促整改阶段,上级部门抽查、督促整改情况。
(三)对照《四川省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验收指南》《攀枝花市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验收表》检查验收。
二、验收组成员
组 长:但 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郑铁梅 市应急管理局行业安全监督科科长
成 员: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人员
3名冶金、综合类专家
三、日程安排
10月30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
10月31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提钒炼钢厂
11月1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热轧板厂
11月4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
11月5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冷轧厂
11月6日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攀钢集团和钢城集团公司督促企业提前做好迎检自查工作,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落实,并按照分项准备好迎检资料。集团公司需要统一提供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电子版于11月7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
2.验收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验收所需交通工具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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