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4日—8月1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04办公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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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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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端钛及钛合金用海绵钛扩能项目 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 
			
			 攀环审批〔2025〕40号 关于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端钛及钛合金用海绵钛扩能项目220kV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_1754274012836.doc  | 
			
			 202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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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攀钢 6 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  | 
			
			 攀环审批〔2025〕41号 关于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202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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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米易开旭医院项目  | 
			
			 攀环审批〔2025〕42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米易开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米易开旭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_1754271954048.doc  | 
			
			 202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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