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12-19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8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东区、西区880元/月,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75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114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东区、西区1144元/月,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975元/月。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

  2025年12月9日

审核: 李双岑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