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12-19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8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东区、西区880元/月,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75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114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东区、西区1144元/月,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975元/月。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攀枝花调查队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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