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红十字会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指南和相关流程
来源:攀枝花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 2026-09-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红十字会
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流程
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是指自然人逝世后,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遗体全部或部分,用于临床医疗、医学教学、科学研究的高尚利他行为,是“让生命延续、让大爱传递”的公益善举。
一、攀枝花市红十字会参与的捐献类型

二、核心法律法规摘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自主决定权: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第一千零六条第一款)
2.形式要求: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订立遗嘱。(第一千零六条第二款)
3.逝后亲属决定规则: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条第三款)
4.禁止买卖: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相关买卖行为无效。(第一千零七条)
(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1.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公民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捐献,不受任何强迫、欺骗或利诱。(第三条、第八条)
2.红十字会职责:依法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负责协调员队伍、组织网络的建设管理。(第五条)
3.登记渠道:公民可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建立的登记服务系统表达捐献意愿。(第十三条)
4.分配规则:遗体器官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国家统一系统分配。患者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曾捐献遗体器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第二十条)
5.意愿撤销:公民有权撤销生前作出的捐献意愿。(第九条)
三、捐献登记指南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以上)的人,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都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登记:
(一)微信登记:关注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点击“志愿登记”进行登记。
(二)网站登记: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codac.org.cn),点击“我要登记”进行登记。
(三)支付宝登记:搜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生活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服务”进入意愿登记。

(四)现场登记:前往攀枝花市红十字会及各县(区)红十字会进行书面登记,登记表见附件。
1.市红十字会:
地址:东区炳草岗大街305号2号楼417办公室(老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812-3912441
2.东区红十字会:
地址: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211号五楼
咨询电话:0812-2292896
3.西区红十字会:
地址:市西区百花路5号
咨询电话:0812-3896580
4.仁和区红十字会
地址:仁和区仁和街203号1幢
咨询电话:0812-3862134
5.米易县红十字会
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大坪北路27号
咨询电话:0812-3885001
6.盐边县红十字会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西城街44号
咨询电话:0812-3968490
登记信息将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
四、遗体及眼角膜捐献流程
(一)及时联系:捐献者去世后,直系亲属或委托人请第一时间致电市红十字会24小时值班电话(0812-3912441)。
(二)现场见证:市红十字会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协助家属签署《捐献同意书》,并举行简朴的告别仪式。
(三)规范获取:遗体由攀枝花学院基础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统一接收,眼角膜由攀枝花爱尔眼科医院按规定获取。
(四)妥善安葬:遗体使用完毕后,由接收机构统一安排火化与安葬,家属也可自行进行安葬。
五、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流程

备注:全流程均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跟进,保障家属知情权与捐献者尊严。
六、缅怀纪念
我市在攀枝花学院东华山校区建有一个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每年清明节前均会组织缅怀纪念活动,家属可自行前往参加。
七、常见问题解答
1.捐献意愿可以改变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如果您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在登记平台或联系当地红十字会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
2.志愿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3.成为志愿登记者,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表达过捐献意愿不会影响登记者应有的抢救和治疗。
4.成为志愿登记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志愿登记仅仅是个人捐献意愿的表达,能否真正实现捐献需要等到公民逝世后,经严格医学评估并征得亲属同意才能进行,因此进行志愿登记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实现捐献。
5.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器官捐献?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没有罹患全身恶性肿瘤或感染性疾病等;
(5)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
6.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遗体捐献?
(1)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遗体捐献;
(2)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
7.如何送出这份厚重的生命礼物?
当生命离去时,经医学评估合格,家属一致同意,在协调员的见证下,按捐献意愿获取人体器官或捐献遗体及眼角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