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汛期卫生监督 力促饮用水卫生安全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8-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在开展监督检查前,组织召开了市直管市政集中供水单位、单位自建水厂及二次供水单位的汛期饮用水安全专项培训会,要求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完善汛期生活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求供水单位按照水污染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自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市卫生监督局于2015年7月20-31日,对市直管集中供水单位、单位自建水厂及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汛期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供水单位是否制定和落实汛期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要求排查水厂内机房、配电房等设备、设施防漏、防淹情况,机房排涝泵性能、排水沟槽以及水处理设施设配正常运行;落实水质自检和定期卫生监测情况、查看监测记录、监测报告;水源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二次供水蓄水池卫生防护等。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供水单位均制定了汛期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加大了饮用水水源巡查,加强了对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河流干支线沿线的排查监管,总体情况良好。但有的供水单位存在每日自检项目不全、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以及汛期应急物资未准备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责令供水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加强内部培训,切实提高供管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供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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