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指导意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8-30     来源: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攀枝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各项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已脱贫对象脱贫成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全面夯实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基础,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消除绝对贫困。持续巩固贫困地区发展基础,深度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夯实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基础。

  1.巩固提升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水平。编制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巩固提升规划,深入推进“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继续做好贫困地区产业基地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因地制宜加强发展青花椒、中药材及牛羊等特色种养殖业;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产品清洗分级、储藏保鲜、烘干炒制、贴牌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实现农产品远程运输、错季销售,不断提升贫困户收入水平;不断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指导,强化“三品一标”品牌培育,用好“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引导贫困地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设立扶贫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用平台,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打通农产品直销通道;利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康养+农业”,推动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发展,促进贫困地区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盘活集体资源、量化资产收益,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提档升级工程,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和益贫机制,推广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入股分红等做法,带动贫困户发展致富。到2020年,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2项稳定增收的产业。

  2.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就业扶贫水平。全面落实就业扶贫“十七条措施”,确保贫困劳动力能就业、有增收。一是实施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订单培训”等培训活动。二是多层次多形式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乡入村”和用工企业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动,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三是加强与区域合作地区的劳务输出对接服务工作,提高劳务对接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看护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五是积极发展“归雁经济”,建设返乡创业园区和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到2020年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超过6000人,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

  3.巩固提升贫困地区住房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好250户1213人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做好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二是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好1022户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推广简便易行的农村危房鉴定方法,继续做好农村危房台账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三是继续对贫困人口已改造房屋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已脱贫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4.巩固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稳步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二是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三是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日常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四是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力度,实施好“国培计划”“省培项目”和我市“21+21”薄弱乡镇学校精准帮扶支教行动。

  5.巩固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服务水平。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参与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招生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宣传途径,加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宣传针对性,确保愿读尽读。二是深入开展各类涉农培训,积极鼓励已脱贫家庭继续接受技能提高培训,通过多方合作,发挥中职教育资源优势,积极协助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6.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定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深入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植和生育秩序整治“五大行动”。一是落实分级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公示等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对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患者,继续给予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二是继续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和重大疾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强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力度,加强远程会诊、巡回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7.巩固提升贫困地区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一是将无法通过扶持产业和就业发展脱贫的贫困人口,继续实行低保兜底。二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贫困人口参保续保,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按最低缴费标准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三是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对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分类施保等措施提高救助水平。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五是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按政策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持续巩固贫困地区发展基础。

  1.实施交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一是持续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二是及时开展通乡、通村公路“畅返不畅”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乡乡通油路(等级路)、村村通硬化路”两个100%兜底任务。三是突出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护体系,强化管养资金保障和责任落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推进窄路基路面公路合理加宽提升改造和危桥改造,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鼓励交通、邮政、供销、商务、粮食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加快发展农村物流,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到2020年,实现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四是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

  2.实施水利扶贫巩固提升工程。一是对全市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情况进行排查,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安全;二是饮水安全拾遗补缺,全面解决5479人的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饮水困难;三是实施产水配套工程,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00万立方米。

  3.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巩固提升工程。一是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二是积极推进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信息服务3大工程纵深发展,积极推进贫困村村民小组通光纤和覆盖4G网络。三是实施农村地区降费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制定贴近贫困用户需求的特殊优惠套餐,鼓励通信公司推广助力精准脱贫贫困村民可承受的智能终端。

  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开展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集中力量解决农村脏乱差、垃圾污水治理、人畜分离、改厕和村庄绿化等问题。一是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区处理”的收运处置模式,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巩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成果,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到2020年,70个贫困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二是优先在居民人口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实施污水治理,优先安排在有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选择污水处理方式与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三是到2020年,全市70个贫困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推进贫困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三)深度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一是持续深化感恩奋进教育,组织评选“攀枝花脱贫攻坚奋进奖”,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动脱贫意识。二是深化“四好村”创建,持续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四是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法,推广“劳动收入奖励计划”“星级激励”“村民积分制管理”等模式。五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抓好村文化室、村级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巩固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演出、送文化下基层等活动。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四好村”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巩固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五级书记遍访行动和精准帮扶“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调研,亲自部署抓落实。各县(区)要制定年度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报市脱贫办备案并作为年度党委和政府脱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扶贫投入机制,全面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确保脱贫质量。要把巩固提升工作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政策解读:《攀枝花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指导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