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市社保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3 号)的要求,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已于515日起,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对全市参保单位进行工伤保险费征收,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确保省级统筹顺利实施。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紧紧围绕统一工伤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五个统一的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积极应对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确保了我市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顺利实施。

二是扎实开展工作,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衔接。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开展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集中骨干力量采用网上核实、查阅档案等方式,于511日提前完成全市7376家参保单位费率核定和调整任务,确保了515日起对全市所有参保单位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保证了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

三是费率明显下降,切实助力企业轻装前行。全市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由1.74%下降至0.74%全市年减征工伤保险费约1.44亿元。企业工伤保险负担明显降低,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原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时的企业费高率、负担重的问题,有利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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