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优化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考核细则》从本月开始执行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7-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本报讯(记者 刘鲲)记者近日从攀枝花地方海事局获悉,我市海事部门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攀枝花市优化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路客运管理工作。
据了解,该细则共七条,主要明确了客运船舶违反救生衣管理规定;在消防、救生等设备设施配备不齐的情况下擅自开航;存在辱骂、欺骗乘客,甩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受到旅客投诉,经查实确有违规行为;技术状况不良、配员不足,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无故不执行应急运输、“末班船”运输等调配;在发布停航封渡通告后继续从事旅客运输或渡运;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冒险航行,造成水上交通责任事故;拒绝或阻挠航务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等34种行为的扣分标准,填补了我市水路客运管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管理手段乏力、管理标准缺乏的空白。
按照考核细则要求,我市海事部门对客运船舶的年度考核基础分为100分,针对其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处理,最高扣分额度为100分。年度考核基础分与年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的发放直接挂钩,实行基础补贴和考核补贴相结合,即上年度补贴资金的60%作为基础补贴资金,按船舶功率、航行总里程计发;40%作为年度考核补贴资金,按考核得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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