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与自律同行 让泳池更卫生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6-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所监督员重点对游泳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场所卫生状况、池水循环净化装置的运行、开馆前消毒措施落实、采购用品用具索证等进行了检查,要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在开馆期间按时对池水的游离性余氯、PH、水温等进行自检,将检测结果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以此发动社会共同监督,促使游泳场所加强自身管理。检查中发现,各场所卫生状况良好,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淋浴设施、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均能正常使用。同时县疾控中心对游泳池水质进行了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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