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5-19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2-4月攀枝花市统计局到各县(区)调研了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对乡镇(街道)名录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政府行为

  各县(区)按照2018年7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均落实好名录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和措施,为推进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组建工作机构。全市有4个县(区)成立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县(区)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编办、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县(区)统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名录库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 

  2、落实维护人员。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落实精干、适用的名录库专兼职管理人员64人,其中36人为本科学历;49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了统计站,设立了首席统计员,明确将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作为主要工作职责,社区和有条件的村都落实了名录库维护工作人员130人。

  3、工作经费有保障。5个县(区)均将名录库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5个县(区)落实到位名录库建设经费共计91.17万元,其中到位经费最多东区60万元。5个县(区)共补助乡镇、社区工作经费54.49万元,制定了补贴标准,兑付了维护人员补贴经费,东区按每户20元,仁和区、盐边县按每新增1户30元,西区和米易县按社区工作量大小兑现补贴。

  4、设备配置有保障。5个县(区)、乡镇(街道)全部使用统计专网登陆名录库平台,有104个社区使用统计专网登陆名录库平台,分别为东区60个、西区5个、仁和区20个、米易县12个、盐边县7个,各县(区)基层名录库维护人员均配置计算机设备。

  (二)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

  1、建立工作制度。各县(区)制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分别建立名录库维护工作岗位制度,工作流程均上墙,健全质量控制制度、部门共建共享制度、开发应用制度和考核制度。东区印发了《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方案》;西区制定了《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清查更新制度》《基本单位名录数据库单位抽查制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库维护更新考核办法》等制度。

  2、强化培训指导。今年以来,各县(区)召开名录库规范化建设业务推进培训会62次。其中东区召开38次,培训总人数达300余人;盐边县开展基层培训13次,西区和米易县开展培训4次,仁和区开展培训3次。

  3、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均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编办、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会议,共同商讨如何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开展名录库维护更新、“四上”调查单位专项核查,进一步提升名录库数据质量,高效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

  4、严格工作考核。各县(区)均将名录库管理工作纳入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年初下发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将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占业务考核60%。建立《县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考核评比办法》,年末对乡、镇(街道)名录库维护工作进行分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统计年终绩效考评,确保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名录管理,适时更新维护

  1、建立网格化维护管理模式。东区、西区、仁和区确定统计调查四级网络,即区统计局—街道(镇)统计站—社区(村)统计点—网格员(居民小组组长、物业管理员、楼栋长),对辖区范围内调查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严格按照“谁拥有资料谁维护”的原则进行对名录库进行及时的维护更新。

  2、利用部门资料开展日常核查。各县(区)充分利用四川省75平台“五证合一”部门共享数据更新维护名录库,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快捷,单位维护及时。按月做好部门数据与名录库单位比对核实工作,加强社区(村)工作指导。通过提高更新维护频率、严格入户核实填报、定时比对查遗补漏、加强审核及时改错等方式,确保新增入库单位真实准确。根据四川省共享信息平台反馈信息,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待新增单位处理率94.6%,其中:东区、西区和仁和区新增单位处理率分别为97.8%、99.7%、95.9%,米易县和盐边县处理率为93.2%、65.7%;待处理变更单位完成处理率达99.3%,其中东区、西区和仁和区完成处理率为100%,米易县和盐边县处理率为100%、93.5%。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数据质量

  1、认真开展名录库存量单位专项核查。根据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存量单位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联合相关部门、相关专业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准确把握时间进度,对一套表调查单位和各专业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的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名录库单位真实、指标完整、数据准确。对搬迁、停业、注销的单位,街道(镇)核查人员及时反馈至县(区)普查中心确认后进行迁出或剔除。开展重点企业核查。4月,市、县统计局深入市国资委下属6大企业集团公司,掌握各大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基本构架,经过梳理对10余户子公司(分公司)纳入名录库。同时通过市社情民意中心电访系统,抽查名录库中“四上”企业、“准四上”企业1000户,确保抽查行业全覆盖。截至4月30日,全市完成名录库单位核查率达93.2%。其中东区、西区、仁和区共核实法人单位11331户,产业单位2174户,占全市76.2%;米易县和盐边县核查法人单位和产业单位3268户、940户,占全市23.8%。

  2、扎实做好“四上”企业核查。各县(区)每年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一套表单位和新增“四上”企业的核查工作。重点对单位的真实性、指标完整性、主要指标、审核错误、维护更新等情况进行核查,做到各项信息填报正确,审查符合逻辑与实际情况。并按季度通报各街道(镇)的待处理单位情况和名录库维护情况。截止4月30日,各县(区)通过各种形式核查“四上”企业1079户,其中:东区403户、西区158户、仁和区250户共完成811户,占全市75.2%,米易县153户和盐边县115户共完成268户,占全市24.8%。

  3、严把调查单位入库关。各县(区)按照市统计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和2021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审核,规范流程,高质量完成“四上”企业的新增、变更、退出申报工作。2020年全市新增“四上”企业173个,超目标任务58个;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法人单位42个,比上年增长23.5%。全年东区、西区、仁和区完成新增“四上”企业总数分别超目标任务25个、11个、9个,占全市77.6%,米易县、盐边县超目标任7个、6个。其中,东区和仁和区完成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法人单位25个,同比增长31.6%。

  (五)做好资料开发,提升优质服务

  名录库信息是新时代下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优化产业政策、规范市场秩序、规划城乡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是提高行政效率和优化服务水平的基础。各县(区)名录档案资料完整,收集整理名录库文件、制度、调查报表、图片等全都装订成册,名录库年度资料均纳入统计年鉴,月度申报资料纳入统计月度小册子,均建立名录维护和调查单位统计工作台账,对外提供资料均签订保密协议;2020年各县(区)撰写统计工作动态信息20余条,统计分析3篇、专报2篇,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和行业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人员力量薄弱。各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任务多,工作量大,常常身兼数职,受换届影响更换人员,造成基层统计人员的不稳定性。新轮岗人员对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社区(村)统计站点人员学历不高,特别是农村统计员。

  (二)村级培训力度不够。各街道(镇)、社区(村)都已落实了名录库维护管理人员,但都是一人多岗,精力有限,变动频繁,部分社区人员大多对统计业务、统计指标含混不清,对名录库平台操作不够熟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质量。

  (三)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一是企业单位普遍怕露富,怕麻烦,配合调查工作积极性差,很难填报准确的信息和数据。二是从税务、工商、编办、民政等部门收集过来的行政记录资料,部分行政记录资料陈旧不完整。存在单位经营地址不够详细、没有电话号码或者号码错误,有些单位早已合并或关闭等。三是日常维护有差距。未及时对处于停歇业、注吊销等未正常经营状态的在库单位进行剔除操作。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电话等信息有误,行业代码不规范,备注说明不正确。备注核查信息不及时,单位处理率低。截至4月30日,待新增单位完成处理率为94.6%;变更单位完成处理率为99.3%。规下税务注销待核实单位处理率为94.7%。

  三、几点建议

  (一)持续推进名录库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各县(区)要按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名录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以政府名录库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建立制度、考核通报等,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检查指导,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将统计专网延伸到全部社区、有条件的村,配置与名录库管理维护相适应的网络条件和计算机、移动数据采集终端等设备;落实社区(村)名录库管理维护专(兼)职人员,保持相对固定。

  (二)持续加强部门对接合作

  进一步加强编办、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要求部门能够按统计标准提供单位名录,如:电话号码、联系人、注册地址等,在登记单位信息时尽可能完善、真实、准确。经信、商务、住建等主管部门进一步参与清查核实工作,协助查找相关单位。统计和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平台实操培训,结合远程演示,电话指导等方法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收集基层统计人员的问题反馈,协同解决。

  (三)持续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报数、先入库,要入库、走流程”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申报入库、管理和实地核查工作。凡不符合调查单位标准和要求的必须按程序无条件退出,绝不允许空壳单位存在于名录库中,确保调查单位客观真实、界定准确、规模达标、信息准确。不定期开展名录库清查核查,推进与其他部门的各类公示系统相互印证,加强名录库维护、审核、验收等工作,切实消除质量隐患。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机构和人员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数据下载:攀枝花市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