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我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根据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设置服务窗口,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申请向社会提供,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灵活采取设置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警务工作进行公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年内,我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就打击犯罪、治安防控、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特别是针对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深入地发动群众参与到严打整治中来,形成了警民互动的良好局面。

2.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一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分上下半年收集汇总各分县局、市局相关警种部门情况,并第一时间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集约化网站攀枝花市公安局网页上进行发布,做到了执法人员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021年全年共计收集汇总发布执法检查人员732人次,占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总数的32.9%(其中上半年共收集汇总发布执法检查人员369人次,下半年共收集汇总发布执法检查人员367人次)。二是《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分季度收集汇总各分县局、市局相关警种部门情况,并第一时间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集约化网站攀枝花市公安局网页上进行发布,做好了执法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议。2021年全年共计收集汇总发布随机抽查结果1078次(其中第一季度共计收集汇总发布随机抽查结果230次,第二季度共计收集汇总发布随机抽查结果359次,第三季度共计收集汇总发布随机抽查结果256次,第四季度共计收集汇总发布随机抽查结果23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并张贴在窗口显著位置,接受广大办事群众监督,让窗口工作人员自觉养成在“阳光下”服务。三是总结提炼出了攀枝花公安“上岗亮身份,树好党员良好服务形象;主动亮承诺,明确优质高效服务目标;清楚亮规范,自觉接受社会服务监督;真心办难事,着力提升公安服务水平;细心干实事,全面打通快速服务通道;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科全年共计录入全市行政检查6962件,执法人员103人,办件公示47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18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1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7090

行政强制

10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全面总结2021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公安工作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广,公开事项的载体较多,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要求也高。

    2021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实施举措,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措施,更加积极深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的新期待。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及时、有效的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全面提高对各种信息发布及回复时效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针对网上各种互动栏目不同特点做好工作部署,在咨询类栏目认真准确答复百姓问题,在举报投诉等栏目下好信息回馈落实功夫,切实办好每一件百姓关心关注并需要帮助的事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设置服务窗口,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搭建信息平台,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申请向社会提供,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切实抓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灵活采取设置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集中宣传、“双微”平台、微信视频号、抖音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警务工作进行公开,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学习培训,压实责任担当。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提高我局全体民警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压实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将“放管服”深化改革作为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的重要抓手。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带头干,把责任路哦哦哦是在行动上,强化沟通,落实责任,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