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身体初检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8-10     来源:消防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的相关规定,按照《2023年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消防员公告》《四川省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川消招录办〔202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攀枝花市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方案》(攀消招录办〔2023〕2号)要求,现将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3年8月10日18时,已经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报名对象自行在报名网上查询是否通过)。

二、现场复核的组织实施

现场复核由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录办)负责具体实施。

三、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14:00-17:00)一天完成。

审查地点:攀枝花消防培训基地5楼(攀枝花市炳三区公交总站对面)。

四、携带证明材料

招录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证明、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申报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件、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对被批准取得报名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还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五、具体步骤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本省户籍:报考对象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及时补办。

2、外省户籍:报考对象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必须提供攀枝花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制式《居住证》。

3、退役军人身份审查:报考对象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

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及时补办。

(二)学历审查材料

1、高中及同等学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等毕业报考对象,需提供上述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毕业学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提供毕业学校调取的完整学籍资料盖印学校鲜章,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

2、大专以上学历:专科、本科、研究生等毕业报考对象,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留学生学历: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学历的报考对象,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校生学历: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学校同意报名(落款盖学校鲜章);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学校同意报名(落款盖学校鲜章)。

②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对象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等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提供毕业院校调取的完整学籍资料盖印学校鲜章,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

以上证书、证件类材料除提供原件进行审查外,均需准备A4纸质复印件1份。

(三)身体初检

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1),与现场复核同步进行。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本人到现场参加身体初检,初检结论意见现场得出。参加身体初检的招录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

(四)确认签字

通过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招录对象,由招录对象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入队承诺书》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招录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六、以下人员审核不予通过

1、通过复核的报考人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入队承诺书》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上拒不签字的;

2、现场复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

3、不符合身体初检标准的;

4、退役士兵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

5、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至2022年择业期内产生用工劳动关系或有缴纳社保记录的。

6、前4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有关要求

(一)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对象,务必于8月11日上午8:30前到审查地点报到,到达现场后请遵守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时,必须由报考对象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11日17时,逾期未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报考对象,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对象,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对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对象自负。

(四)招录工作后续各环节通知均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本人,因招录对象报名所留本人联系电话错误或者不畅通,以及未在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性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及时了解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信息,导致本人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附件:1.身体初检标准

      2.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3.入队承诺书

   4.自愿服从四川省内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 胡卓 0812-3356416)

 

 

 

 

 

附件1

身体初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一、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半月板损伤;

二、经常喷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

三、遗尿症(近五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含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

六、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部分摘要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附件2

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在黑龙江省设直升机支队,在云南省分设飞行二大队;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在北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的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对公示录用后非正当原因退出人员实行相应惩戒措施,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本人已认真阅读《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知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和退出机制,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志愿报名参加此次消防员招录。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拟录用对象入队承诺书

 

我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示录用后保证按时报到入队。入职后,主动适应队伍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增强本领、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服从分配去向和工作安排。知悉并接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中明确的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措施。

如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2023年   月   日

 

 

 

附件4:

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本人              ,户籍地       省        市(州)

        县(市、区)/经常居住地       省        市(州)

        县(市、区),身份证号:                    ,现报考2023年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同意并接受关于工作地点安排的相关政策规定。本人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我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如被录用,自愿服从录用单位在(四川省/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工作地点。如不服从调配,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2023年   月    日

审核: 周立波   责任编辑: 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