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三批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6-19     来源:攀枝花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3年第三批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CZ2023D3PZ0515)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至7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37160;邮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商务大厦9楼。

  附件: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廖 勇,联系方式:0812-3337160)

 

  附件

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2023年第三批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攀枝花米易县湾丘乡汉盛物流有限公司附近的铁路旁,尾砂、垃圾、红褐色不明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乱堆乱弃,其中尾砂堆场四周存在大量白色结晶。

责任单位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固体废物清理转运,有效降低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2023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点位垃圾清运;对红褐色不明废弃物及白色晶体送检分析后,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分类处置。

2、2023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3、加强地块后续管理,2024年6月底前,督促正好运输公司完成堆存原料(尾砂)转运。

完成情况

1、正好运输公司已于2023年8月完成问题点位垃圾清运;已对红褐色不明废弃物及白色晶体送检分析,均未检测出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红褐色不明废弃物已由德胜矿业(四川攀鑫炉廖有限公司)作为原料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10月依法依规完成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进行处罚。

3、正好运输公司已于2024年6月完成堆存原料(尾砂)转运处置。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曾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