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十条措施 支持攀枝花建设共同富裕幸福家园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十条措施的通知》,集中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力量,从促进城市低碳发展、开展城市更新试点、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等10个方面,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在促进城市低碳发展方面,支持攀枝花市建设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指导攀枝花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创建国家、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城市。

  在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支持攀枝花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后继续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支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在开展城市更新试点方面,支持攀枝花市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智慧物业建设试点,整合资源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养老托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改造建设,促 进完整社区建设在攀枝花落地生效。对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小区,优先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重点支持改造建成区范围内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 小区,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的小区可按有关规定适度纳入改造计划。

  在推进城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方面,支持米易县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国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形成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

  此外,还从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海绵城市建设、智能建造与新型工业化协同发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建筑业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经验。(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江潇)

审核: 雷雨阳   责任编辑: 梁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