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7 年全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7-12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7-00076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7-10
  • 发布日期:2017-07-12
  • 文  号:攀办发〔2017〕95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017 年,全市消防工作以深入推进“ 四项建设” 为载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强化责任驱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大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着力构建法治化、立体化、智能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为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构建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

  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本地全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切实摸清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火灾高风险区域,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综合治理。同时,要建立火灾预警发布机制,依托官方网站、官方微媒体,每季度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引导全社会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二)落实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围绕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察内容。推动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落实联席会议和集中约谈机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和重大隐患整治等突出问题。细化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落实行业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行业管理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

  1.严格开展消防产品监督。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和公安消防部门分别负责。(分别负责指各部门按职责分头落实,下同)

  2.严格落实 10 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优树典以及全面推广工作,并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分别负责。

  3.积极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分别负责。

  4.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康养场所、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宗教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工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委等分别负责。

  5.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和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分别负责。

  (四)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 六加一” 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深化“ 户籍化” 管理和落实“ 三项备案” 制度,做到“ 账” (台账)、“ 实” (实地)、“ 网” (网络系统)、“ 人” (监管干部)“ 四对应” 。火灾高危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五)落实基层组织管理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年内全市 8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着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将消防安全社区建设纳入“ 安全社区” 建设内容,年内所有“ 安全社区” 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并挂牌。年内全市 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区域内重点单位消防联防协作机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消防安全自查、宣传教育、联合演练等活动,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水平。

    二、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一)全面完成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抓住“ 十三五” 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科学编制。年内两县和 8 个全国重点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的修编工作,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编制工作。

  (二)加快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和《四川省消防规划管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城市消防车通道、市政消火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年内全市新建 400 个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 100%、98%以上。

  (三)推动简易自动消防设施普及。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 号),推动家庭、小场所、小作坊“ 三合一” 场所、康养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年内全市新增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不少于 3000 个。

  (四)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大力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推动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的态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电气设计、施工及电气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多环节监管,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五)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工程。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将消防安全纳入“ 智慧城市” 总体方案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研发手机终端软件实现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化、透明化、痕迹化、实时化。

  (六)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和完善区域联防协作机制。社会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川公消〔2017〕78 号)要求,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建设,年内各县(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不少于 3 个三星级微型消防站,10 个二星级微型消防站,其余重点单位和 60%的街道社区建成一星级微型消防站。一定区域内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关系,开展互查互检、培训演练,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三、全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要继续推进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推动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履行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监管职责,加大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市卫生计生委等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化在建工程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源头管控。

  (二)加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 每日一查” 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用好用足责令“ 三停” 、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提早谋划、超前部署,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三)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防控。公安消防部门全力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 活动和汗蒸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独居老人居住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以及仓储物流场所整治。结合攀枝花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康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电气火灾防控试点工作,年内东区、仁和区和米易县要分别打造 2 个康养场所示范点。实施火灾隐患分类整治,探索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奖惩机制,提升督改工作积极性,推动立案、挂牌、曝光、整改一批严重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火灾隐患。年内,要督促完成炳草岗商业街大棚和会展中心两起重大火灾隐患和银江镇 4 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工作,并挂牌督办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

  四、不断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公共服务。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建立“ 政府购买、消防指导、街道组织、中介实施” 消防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将消防安全教育、社区消防宣传服务、消防志愿者运营、消防公益宣传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建立市级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点),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市利用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开展不少于 2 个项目类别的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平台,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深入推进“ 大培训” 活动,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培训一遍。

  (二)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样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在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全国消防日等期间及前后,发布宣传视频、提示字幕、以案说法等内容,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年内各县区建成至少 1 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开放,全市 70%以上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 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有师资(专兼职均可),100%的大学(高中)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 课时)。6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 1 名消防宣传大使。着力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10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率 100%。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0 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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