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04-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4-00014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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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4年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解表》要求,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加强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工作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基层基础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及其部门 市监察局、安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优化县(区)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加强重点产煤县(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将县(区)级安监执法大队工作力量向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延伸。各乡镇(街道)均明确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并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编办、安监局、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完善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监管。

  开展对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安全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审计局、安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4.建设安全社区 以建设安全社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规范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体系建设。确保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个。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安监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综合监管 5.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土地、税收、保险、信贷等政策挂钩联动。

  继续深入推进全市煤矿生产矿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冶金等工贸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市安办、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及市级行业管理部门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综合监管 6.强化对中央和省属在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理顺属地监管体制。 市安办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7.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集中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市政府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区)政府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市目标督查办、市安办
8.深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每季度确定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事故隐患排查,加大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完善预防群死群伤事故机制。

  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监控监管力度,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做到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层层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重点行业领域 10.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理顺煤矿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整顿关闭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今年依法关闭煤矿10处。按照规划和统一布局,统筹开展兼并重组工作,严格控制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 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市兼并重组办 市经信委、安监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进一步推进瓦斯防治工作。 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 市安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建设。 市安监局 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
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 各产煤县(区)人民政府
11.深入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治理超载超限的具体操作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经信委、工商局、安监局、住建局、农牧局、攀枝花质监局
重点行业领域 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按照《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要求,积极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发改委、财政局
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交管办建设,聘请3-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村委会、有农村道路的居委会落实1-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管办开展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财政局
充分运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全省统一开发的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提供和录入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牧局
加快道路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建设。   市公安局 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市安办,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12.继续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全年依法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10处。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监局 市财政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13.加强其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宣传教育培训科技 14.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以实施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保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培训机构,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15.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举办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钒钛产业园区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推动安全发展的水平。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党校、培训机构,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16.加强安全宣传 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普及应急避险等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探索提供多形式、差异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公共服务产品,宣传安全生产和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正反典型。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强化社区、家庭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级媒体
17.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 整合技术资源,统筹全市安全生产技术力量,研发推广先进实用安全技术,推进“专家驻点进基层、专业托管进基层、技术推广进基层、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18.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开展先进单位创建示范活动。推进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检查。

  配合省政府对职业病危害接害人员开展“安康卡”试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卫生局、安监局、人社局、总工会等市级有关部门
应急救援 19.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大装备投入和更新力度,完善救援机制、预案,强化应急救援训练和演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实战应急演练,逐步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为主体、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 各级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责任追究 20.严格问责 将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延伸,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实践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市监察局、安监局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委等市级相关部门

 


  注: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若因管理体制调整职能发生变化,则按照调整后的职能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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