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自查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04-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4-0007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文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网站,是我市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平台,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与公众交流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做好政府网站工作,有利于促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检查督导我市政府网站工作时明确指出,我市部分政府网站存在着内容更新不及时,网站栏目调整滞后,网站服务功能偏弱等问题。为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更好地为群众、为企业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管理

  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县(区)、本部门的网站工作,努力提升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对上网内容更新的督导,分管领导要认真督促检查网站内容的更新情况。要完善落实网站工作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落实网站内容的发布制度,明确任务、时效、分工与责任,确保网上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进一步落实网站内容更新、维护、保障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1号 )和《攀枝花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攀办发〔2013〕49号)等相关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属于重要政务活动报道类的信息上网时限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属于年鉴、综合资料类反映年度整体工作的信息,应在下一个年度一季度内上网发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努力拓展政府网站信息源,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深入挖掘整合潜在资源,加强对上一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保障工作,及时、准确的报送有内容、有深度的信息。同时要严把信息安全关,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认真开展对政府网站的自查和整改

  各县(区)、各部门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于5月5日前将自查结果与本部门、本单位分管领导、网站负责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公文交换报送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人:何强,电话3320569)。5月6日至5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网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特别是信息发布更新方面的制度,是否明确了任务、更新时限、责任人;网上信息发布是否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无内容更新不及时、栏目无内容、无效连接、页面错误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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