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级部门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04-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4-00077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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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 有 效 性 :1

  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现就加强市级部门(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同)结余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结余资金清理工作

  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将结余资金清理放在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职能履行的基础上,切实消化和压缩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二、结余资金处理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市级部门结余资金分以下类型进行处理。

  (一)市级财力安排的资金结余

  市财政用本级财力安排的连续结转2年及以上的单位结余资金,除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本建设项目、尚未完成的科研项目以及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尚未支付的款项等3种情况外,其余结余资金一律予以注销,并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管理。

  市财政用本级财力安排的结转1年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结余,资金总额的60%原则上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管理。一般性支出是指在日常公用经费外,以项目支出形式安排的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业务运行费、各种奖励经费、工作经费、办案补助、收入征管成本性支出等。

  (二)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结余

  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结余,若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2年及以上的,除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本建设项目、尚未完成的科研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尚未完成支付的项目、未验收和未清算的项目以及经省级部门同意调整支出的项目等5种情况外,其余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

  三、收回结余资金的用途

  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管理的结余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四、建立结余资金清理长效机制

  要建立定期清理结余资金的工作机制,每年一月份前,各部门应对上年累计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财政部门要将部门结余资金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核因素,对结余资金规模偏大的市级部门,应适当压缩当年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突击花钱和乱花钱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市级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促指导。市财政局要及时将结余资金的注销和收回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时要深入分析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控制结余资金规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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