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2013~2020)》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8-2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3-00021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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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2013~2020)》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攀枝花市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攀办发〔2008〕44号)同时作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攀枝花市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2013~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知名品牌和品牌经济,进一步提升我市品牌核心竞争力,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和《四川省强力推进工业品牌战略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3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做响品牌,做强企业,做大产业”为目标,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大力培育、保护、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明显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钒钛之都”的城市发展定位,到2020年,建立起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在符合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产业、优势企业中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品牌产品和企业。在工业产品品牌建设方面,重点培育矿业、钒钛、钢铁、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太阳能等工业品牌;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重点培育特色水果、早春蔬菜、畜牧水产品、林业生物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在服务产品方面,重点培育商务、金融、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居民服务、交通、现代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品牌,初步形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品牌产品、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使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品牌产品对我市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使品牌经济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一)力争新培育和争创中国质量奖1个,四川省政府质量奖2个;

  (二)力争培育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各1件,四川省著名商标5件;

  (三)力争培育和争创中国出口免验产品1个;

  (四)力争培育和争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5个;

  (五)力争培育和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

  (六)力争培育和争创四川省名牌20个。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情况,制定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打造“中国钒钛之都”的城市发展定位,摸清本地区、本行业的品牌产品发展状况和质量水平,制定品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在钒钛、钢铁、化工、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服务旅游等优势产业和产品链中筛选一批具有优势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纳入规划并予以重点帮扶和培育。

  (二)加大品牌政策支持力度。整合行政资源,集中各部门力量,加强对纳入规划的重点企业品牌的服务和扶持。一是加强对企业创建品牌的业务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制定品牌培育方案,优化商标设计,提高产品质量,深化产品个性,提高创立和运作品牌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财政贴息和资金补助,促进企业积极转化科技成果,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制造能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协调有关银行机构在信贷上给予品牌企业倾斜,支持以商标、企业字号等无形资产实施抵押担保。四是加强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支持,鼓励省级以上品牌企业以自主品牌出口,落实扶持品牌产品出口各项政策,在检验检疫、产品通关、国际贸易救助等方面给予便捷有效的服务。五是加强对利用品牌发展壮大企业的研究指导,推动拥有品牌的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利用品牌影响力促进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尽快把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大品牌培育支持力度。一是围绕建设特色工业强市目标,积极培育工业品牌。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集中,形成以矿业、钒钛、钢铁、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太阳能为支撑的优势产业。充分发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技术基础工作,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力量雄厚的工业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倡导工业企业开展相关国际产品质量认证和生产管理认证。加大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形成企业自有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把市场营销战略与实施品牌战略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措施打造名优产品和强势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优势品牌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二是围绕建设攀西现代特色农业区域核心目标,大力推动农林牧产品品牌发展。对现有特色农副产品品牌进行择优整和,发挥其整体优势,促进其做大做强,对早市蔬菜、香米、特色水果、优质烤烟、高品质蚕茧、畜牧水产品要突出地域特色、形成区域优势,着重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实施地理保护标志和集体商标注册,大力实施标准化种养植,加强农业产业文化建设,倾力打造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我市农业整体影响力。三是围绕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建设川滇交界区域现代物流中心城市目标,重视发展服务业品牌。在商务、信息、金融、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居民服务、交通、现代物流、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大力推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施,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强标准化和服务旅游文化建设,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优质特色服务,促进传统服务理念向现代服务理念转变,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促进服务产业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服务品牌,提升我市服务整体形象。

  (四)建设品牌支撑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技术质量检测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创建品牌提供便捷的技术服务。二是推进品牌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建设,提高工业品牌知名度,降低物流成本,开拓市场空间。三是推进品牌相关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认证咨询、商标代理、专利代理、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打假维权等服务。四是加强品牌建设宣传。将品牌建设宣传列入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积极吸纳品牌企业参加政府组团的会展、贸易洽谈和招商活动,把品牌宣传作为城市形象进行重点宣传。五是强化品牌保护。把品牌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和维权网络,严厉查处和打击对品牌的侵权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推进工业企业注册商标及防御商标和域名,开展“一户一字号、一商标、一标识、一域名”活动,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工业品牌在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合作中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品牌无形资产流失。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的应对机制,指导工业品牌企业做好预警、应诉和起诉工作。

  (五)建立品牌激励机制。市政府设立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用于对我市获得国家级、省级品牌的企业和组织的奖励以及集中推广、宣传、培育工作。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免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获得四川省名牌产品(服务)、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四川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按所获得上级政府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对品牌建设成绩突出的企业,优先推荐其参加省优秀企业评选,并优先推荐其经营者参加省优秀企业家和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评选。攀枝花市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按专项经费申请后予以补贴。

  四、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品牌战略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攀枝花市强力推进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实施品牌战略规划,组织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攀枝花质监局,负责实施品牌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本地区品牌战略实施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攀枝花质监局要做好品牌战略的规划、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中国名牌、四川名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申报和后续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品牌战略规划目标的落实。市工商局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市农牧局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的推荐和申报工作。攀枝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做好国家出口免验产品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市经信委要做好争创工业品牌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市发改委要积极制定宏观调控和扶持政策,在项目和资金上加大对品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要落实好对品牌企业奖励和品牌推进工作经费的财政支持政策,并将市政府计划用于品牌发展的各类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做好品牌发展的财政保障工作。市科知局要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水平。市国资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好所属企业及行业内企业争创品牌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市文广新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突出宣传在品牌培育、争创、保护、监管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企业、部门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品牌氛围,提高全社会品牌意识。市公安局、攀枝花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要紧密合作,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依傍品牌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品牌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包括品牌价值评估和品牌抵押贷款在内的拓展优秀品牌企业融资渠道的各项制度措施,提高对优秀品牌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推进品牌战略实施。行业协会要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逐步在组织企业创名牌,对品牌进行评价、推荐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认证、咨询等中介组织,检验(测)、科研等技术机构要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提供科学、公正的社会中介服务,协助树立和维护攀枝花品牌声誉。各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信息,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扩大攀枝花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品牌、培育品牌、发展品牌、支持品牌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品牌战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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