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攀枝花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2-04-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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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办发〔2012〕18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攀枝花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攀枝花军分区: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攀枝花市减灾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杨自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凌永航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 卫 市民政局局长
  委 员:高 翔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办主任

      谢官林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继川 市经信委副主任
      陈晓翔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宏波 市科技局副局长
      银 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玖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寒松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冉从富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 旋 市商粮局副局长

      邓 毅 市国土局副局长

      朱 斌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天辉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春华 市农牧局局长
      罗 毅 市广电局党委委员
      范春如 市卫生局副局长

      肖光辉 市环保局局长

      王 勇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孙彦彬 市林业局副局长
      宋光钦 市安办主任、安监局副局长
      杜勇进 市人防办主任
      彭建兵 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肖仲民 市气象局局长
      罗裕斌  攀枝花军分区司令部参谋
      赖生洪 武警攀枝花支队支队长
      雷武岷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许礼华 市科协副主席
      王 健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减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和救灾活动;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下级开展减灾工作。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钱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灾害应急管理的总体协调。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筹集、管理、分配救灾资金和物资;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指导灾区开展应急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调拨救灾物资;牵头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和实施;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市发改委: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物价干预措施,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经信委:协调邮电、煤炭、电力、物资、医药等骨干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通信运营企业抢修恢复通信设施;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组织协调灾区应急通讯保障。
  市教育局: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组织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与鉴定;组织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

  市公安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等安全。
  市财政局:安排市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支出预算和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会同市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制定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和优惠政策。
  市住建局: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鉴定,开展震后工程震害调查;指导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市城管局:指导灾区城市被毁坏的供水、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
  市交通局:修复被毁损的干线公路、水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交通运输畅通;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交通工具;协调海事部门进行海事救助打捞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对主要河流、水库进行调度,配置水资源;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农牧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市商粮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物资储运销售单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储备、供应等工作;组织跨地区的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动用国家储备商品稳定市场。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宣传防灾抗灾和避灾自救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工作先进事迹;在突发性灾害发生时,根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授权,播报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灾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和野动植物资源。

  市卫生局:指导、帮助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根据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做好防疫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确保灾区饮食安全;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干预。
  市环保局:负责掌握突发灾害和疫情期间的生态、生活环境情况,及时报告灾情信息,指导做好环境灾害的动态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
  市外办:协调做好抗灾救灾的涉外工作;负责与国际组织救灾联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市统计局:及时掌握灾害、疫情发生后的基本数据情况;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承办市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参与相关灾害评估;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
  市安监局: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市人防办: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系统和专业人防队伍的作用,参与城市防灾和灾害紧急救援;根据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授权发布灾害警报信号,提供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物资储备库和信息保障等。
  市防震减灾局: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地震现场监视,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灾害气象保障服务;发布天气预报;对干旱、洪涝等灾害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参与气象灾害灾情评估;对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和监测。
  攀枝花军分区:根据市政府要求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请求,组织协调驻攀部队、指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灾区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武警攀枝花支队:指挥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灾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并组织其参加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等工作;向国际、国内外呼吁请求援助,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参加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

  市科协:编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减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

  其他部门视救灾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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