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关于解除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2-04-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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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办发〔2012〕15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政府关于解除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川府函〔201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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