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攀枝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1-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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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办函〔2011〕197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攀枝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攀枝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攀枝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殷旭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银 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赖小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战立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志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冉从富 市城管局副局长
宋光钦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步权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 薇 市政府目标办副主任
刘贵川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文权 东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刘 毅 西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温 强 仁和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李国宏 米易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申建佳 盐边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银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步权、刘贵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沃文芝、市财政局王立寰、市住建局苏成明、市城管局杨扬、市安监局陈涛、市消防支队刘胜元、市政府目标办陈伟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刘晓东、东区政府办刘维秋、西区政府办谢淋、仁和区政府办周俊良、米易县政府办朱春丽、盐边县政府办袁忠礼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分别由领导小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消防车通道△ 管理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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