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094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2-16
  • 发布日期:2020-02-18
  • 文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现就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企业和属地政府责任

  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通过清单式管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对返攀员工严格做到“返攀有组织,到攀有检查,检查有报告”。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政府责任,成立健康申报证明服务专班,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杜绝“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以社区(村)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要严格落实防护制度,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切实做好群防群控。要强化属地政府与用工企业的协调配合,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分类分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优先推动食品药品、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市场流通等涉及疫情防控、国计民生行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领域,不具备条件的暂不开工营业。允许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

  (二)细化方案做好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确定行业名单,强化组织保障,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安全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返程返岗

  (一)全面收集运输信息。按照“集中统一、成规模、成批量”的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收集汇总辖区企业用工人数、人员名单、集中返岗出行时间、用工企业联系人和出发地人员健康状况鉴定等信息,报市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铁路运输等部门统筹组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和公铁旅客联程运输。对零散返岗人员,各用人企业要准确摸排其此前14天的详细行动轨迹,做好登记并报辖区政府备案。

  (二)强化运输过程防控。由市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八项举措”和省际超长客运“三个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返岗人员运输过程中疫情防控有效、车辆运行安全。对运输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乘客要重点关注,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有序妥善处理。

  (三)做到运输流程无缝衔接。运输企业要积极开行团体定制专车,各用人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定点接驳工作,做好返岗人员交接、信息登记和二次转运等工作,做到返岗人员“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或留观门)”。

  四、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对接,督促指导企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二)严格执行返攀人员隔离规定。对返攀复工人员要严格执行14天隔离观察规定。各企业要积极落实隔离场所,厂区、工地达不到隔离要求的,报企业所在地县(区)政府,由县(区)政府协调到指定酒店进行隔离。企业要按规定做好人员隔离期间的管理,相关费用由各企业承担。

  (三)切实做好日常防控。各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等制度,严格执行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对职工用餐引导采用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并确保食品安全。要根据岗位特点,通过安排错峰上班、实行弹性工作制、综合调剂带薪休假、居家办公、远程会议等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做好职工上下班通勤保障,有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安排通勤车,并做好防疫消毒通风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五、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一)加强要素保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及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设备、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制定预案保障煤电油气供应。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办发〔2020〕9 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做好本地有外出务工意愿劳动力的就业安置工作, 鼓励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自行入攀拟务工人员与我市企业对接措施。

  (二)加强物流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物流运输保障,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货运通道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

  (三)加强防护物资保障。各复工复产企业要自主加强防护物资的采购、储备等工作,配备消毒液、体温枪、温度计等物资,为职工配发口罩等必要防护用品,在做好科学防护的同时杜绝过度防护。各县(区)要加强防护物资的统筹调度,力所能及地为确有困难的重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口罩等防护物资保障。

  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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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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