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12-19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032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19
  • 发布日期:2019-12-19
  • 文  号:攀办发〔2019〕94号
  • 有 效 性 :1

仁和区人民政府,盐边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攀西煤监分局、攀煤(集团)公司:

  为深刻吸取川煤(集团)公司杉木树煤矿“12·14”透水事故教训,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下井检查制度

  (一)建立领导带头下井制度。市长每季度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分管和协管副市长、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每2月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区)政府分管、协管和挂包领导每月至少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二)建立煤矿实际控制人定期下井制度。煤矿实际控制人每月至少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带头查找、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二、依靠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排查隐患

  (一)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依靠专业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形成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的监管链条。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总体部署、分级出资方式,加强与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建立长期合作的工作机制。

  (二)专家定期下井检查安全。市、县(区)煤矿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专家每半年对本辖区煤矿开展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动态抽查,找出危及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症结,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三、抓好隐患整改督促落实

  (一)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专家检查意见,督促煤矿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认真整改,及时验收销号,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二)强化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煤矿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和台账,不间断开展煤矿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抽查,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隐患整改不彻底即组织生产、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等行为的煤矿,要坚决停产整顿,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严格落实各工种专业培训制度

  (一)分工种专业培训。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分工种、分岗位开展专业安全教育培训,细致讲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和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措施,通过系统、有效的针对性培训,切实规范职工的安全操作行为。

  (二)注重培训实效。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的实地抽查力度,杜绝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驻矿安监员要全程监督煤矿在复工复产、新工人入职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达到实效。

  (三)强化警示警醒。市、县(区)政府要通过煤矿出资、监管部门指导的方式,督促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煤矿拍摄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片要有现场感、震撼力,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谈感受、说体会等方式,全覆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煤矿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健全完善煤矿应急救援体系

  (一)完善应急预案。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编制、适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处置方案,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督促煤矿企业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审查,确保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切实可行、贴近实战。

  (二)开展实战演练。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联动机制,加强救援体系建设,督促相关单位配齐配强物资和装备,不定时开展煤矿瓦斯爆炸、透水、顶板垮冒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演练,补齐应急救援短板。要督促煤矿建立健全辅助救援体系,配齐兼职救护队伍和物资,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科学救援。及时分级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力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做到快速调度、迅速集结、有序指挥、科学决策,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相关链接: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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