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0-11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项目用工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在银行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实行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推进劳动用工、考勤记录、现场监管、工资支付等网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用工主体责任,避免发生工资拖欠事件,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人进出施工现场必须通过实名制设备进行考勤、建筑工人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通知要求,实名制管理工作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对建筑工人有关信息进行登记、管理、上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从业资格、从业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等信息。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核实采集本项目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记录人员技能安全培训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建筑工人进出施工现场必须通过实名制设备进行考勤。

  在工资专户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项目用工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为银行代发支付工资。建设项目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时,应将银行出具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证明资料、签订的《攀枝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托管协议》等相关资料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备案。上述两项资料未备案的项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施工合同不予备案。建筑工人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分包企业负责按月考核所招用建筑工人的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建筑工人个人工资卡。(记者 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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