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12-3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发本命令。

  二、主要内容

  《防火令》主要分为7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2026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第二部分明确森林草原防火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高火险期内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高火险期内可以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

  第三部分明确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在防火区内严禁野外用火,严禁丢弃火种和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应按规定审查批准实施。按照规定设立临时性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部分明确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有关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在7级以上强风等异常天气下,对穿越林牧区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应当按照规定果断采取拉闸避险措施。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

  第五部分明确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有关要求。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预警,落实《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规定。各类扑火队伍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第六部分明确落实防灭火责任。全面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第七部分明确监督检查有关要求。对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审核: 肖扬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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