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1-10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文件


  攀府发〔2008〕8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是一座移民城市,上世纪60年代来攀的多数创业者已经进入老年人行列。2006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4%,高于全省12.8%的平均水平。老年人口阶段性快速增长使我市人口赡养比结构、劳动力年龄结构以及代际和睦关系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医疗、救助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实力、魅力、活力、和谐攀枝花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老有所养是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适合市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健全养老保障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城市,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功能,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步伐,积极为退休人员提供登记建档、资格认证、待遇发放、医疗保障和党员管理等各项服务。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老年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在农村,继续发挥土地养老保障作用,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在城市,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合理布局定点医疗机构,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大力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工作,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医疗保健工作,增加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措施,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保健知识教育,“十一五”末,使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5%。在农村,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参加合作医疗老年农民的补助标准,做好贫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大病救治的补助工作,为无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三是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五保”老人、“三无”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在城市,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享受低保且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可给予临时救助。在农村,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坚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原则,“十一五”末,集中供养率达到50%。

  三、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网络,对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的老年人,酌情减免,对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优惠政策,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市、县(区)级医院门诊要为60岁以上老年人设立优先挂号、就医、取药、住院服务等标志,银行要为60岁以上老年人设立优先办理储蓄窗口。要进一步完善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管理服务办法,放开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线路,收费公厕不论投资主体是谁,都要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入厕。我市风景区、文化宫、博物馆、展览馆、动物园等收取门票的场所,都要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开放。2008年1月起,实行90岁至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长寿生活补贴金,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长寿生活补贴金制度,所需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各县(区)及乡(镇、街道)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惠利于老年人的办法和措施,为老年人办更多的实事好事。

  四、加强老年福利服务和老年文体设施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老年福利服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重视老年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加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加强国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非国有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十一五”期间,市及各县(区)须分别创建1所综合性的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认真做好城镇“三无”老人的收养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多种养老服务方式,加大代养服务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年文化和体育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老年文化和体育事业。要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公共资源发展建立社区、乡镇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在社区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大力发展公益性的文化事业,每个社区都要建设方便老年人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建设乡(镇)、村宣传文化中心为契机,逐步增添老年人的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十一五”期间,各县(区)要建成1所老年活动中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都必须建立老年活动室。尚未建立老年大学的县(区)要尽快兴办1所老年大学,同时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兴办老年学校。

  五、强化全民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意识

  “十一五”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继续抓好创建敬老模范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工作,通过这个载体,进一步明确老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在创建活动中,要大力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倡导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及时宣传敬老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一个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风气。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和引导老年人,特别是以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和老干部为主的“五老”,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社会治安、社区建设等工作。

  六、加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老龄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县(区)、乡(镇)、社区(村)三级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乡、镇、街道应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村、社区应建立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老龄工作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切实履行议事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能,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老龄工作职能,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推进老龄事业与其他事业同步发展,让老年人与其他社会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民政 老龄工作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攀枝花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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