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5-07     来源:盐边县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192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02-28
  • 发布日期:2026-02-28
  • 文  号:2026年2月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CYBXZFR—2026—002

盐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近期,盐边县气温持续攀升,气象部门连续发布蓝、黄色大风预警,天气干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省、市连续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橙色预警,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盐边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盐边县实际,现就全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6月30日盐边县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环境。
举报电话:12345、110
特此通知。

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审核: 田红君   责任编辑: 李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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