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5-07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190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01-28
  • 发布日期:2026-01-28
  • 文  号:攀东府规〔2026〕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CDQZFR—2026—002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攀东府规〔2026〕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攀枝花市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456.09公顷(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三、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攀枝花市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国土面积(km²)

备注

炳草岗街道

58.55

7.10

 

弄弄坪街道

9.13

10.54

 

瓜子坪街道

2.34

4.93

 

东华街道

86.00

5.78

 

银江镇

4300.07

134.43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74.58hm²

合计

4456.09

162.78

 

 

 

 

 

附件2

攀枝花市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审核: 文嘉敏   责任编辑: 李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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