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7-21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攀枝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贯彻2025年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持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动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农民收入稳步提升。

  二、目标任务

  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质量优先、全程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任务共计473人。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培育高素质农民398人,其中东区49人、西区49人、仁和区100人、米易县100人、盐边县100人;围绕农机手技能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和乡土文化能人开设专题班培育75人,其中市本级45人、西区30人。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应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参训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我市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统筹布局,严格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协议、指导任务实施、开展质量监管和总结评价的程序开展培育工作,配合做好省级乡土文化能人专题班学员选送。加强学习《规程》和《规范》,提升培育工作队伍的组织管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按文件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市级审核备案,报厅家庭农场发展处。

  (二)提升培育质量。

  1.择优遴选培育机构。各县(区)要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鼓励选择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3〕9号),项目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确定培训机构,同时应将《规范》有关培育机构条件的内容纳入招标条件。

  2.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县(区)要严格审核培训计划,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对象、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内容,明确班级管理相关要求。指导承训机构做好培育对象遴选、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培训)实践教学、观摩交流、跟踪服务等各个培育环节。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每班不超过50人。由于交通不便、培育条件不足或培育内容专一性导致培育人数较少的,每班应不少于30人。

  3.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指导机构合理设计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课程。根据培育主题实际需要确定培训班总学时,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全部专业技能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课程考核。

  4.不断优化培育资源。各县(区)要严审综合素养课教材和师资,针对农民学习特点设置课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共同富裕精神,普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严格落实行政主管部门“开班第一课”,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富点位中选用实践教学师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讲授实践课程。

  (三)强化全程监管。

  1.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主责及监督责任,严控违规违纪与廉政风险,指导督促承训机构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市级将按照各项目县(区)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过程指导督促,全覆盖抽查本年度所有项目县(区)培训工作,确保项目执行进度,持续提升培育质量。

  2.规范资金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培育资金,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防范骗取套取财政支农资金风险。

  3.做好档案收集。各项目县(区)要指导培育机构做好培育档案信息管理, 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整理归档,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四)做好宣传推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立足攀枝花特色农业及发展需求,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工作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农民参训积极性。选送各县(区)优秀学员参与农业经理人“百千万”培养计划,及时总结提炼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有效经验、典型模式和成功路径,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促进互学互鉴。

  请各县(区)于2025年7月22日前将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12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家庭农场与新经济组织科。

  附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石林,联系电话:3351700)

 

审核: 张津铭   责任编辑: 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