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认定及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2-28     来源: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认定及就业援助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共同富裕试验区改革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改革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零就业家庭认定及就业援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零就业家庭认定

在我市常住的非农业户籍家庭以及在我市城镇区域常住的农业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零就业家庭。

(一)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城镇区域常住的农业户籍家庭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不含在校学生)应有转移就业记录(非我市农业户籍家庭应有省内转移就业记录)。

(二)家庭成员(不含在校学生)应在同一家庭户籍内,且在同一城镇地址共同居住。

(三)家庭及成员不得拥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经营性、投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房屋、车辆、土地林地等)。

(四)家庭成员不能存在工商登记注册(含法人、股东、监事等登记注册信息及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

我市城镇区域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确定。

二、零就业家庭申请资料

(一)《攀枝花市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审批表》(原件,附件1)。

(二)申请家庭的户口簿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四)非我市户籍的常住家庭提供家庭成员的居住证、与常住地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我市农业户籍常住家庭提供与常住地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农业户籍常住家庭成员提供转移就业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可经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的不提供),包括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就业记录、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工资发放记录、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其他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其中一种材料。

(六)职业技能、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书面承诺(原件,附件1)。

三、零就业家庭申请程序

(一)认定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申请零就业家庭认定,其中,非农业户籍家庭可选择线上、线下申请,城镇区域常住的农业户籍家庭通过线下申请。线上申请:由家庭成员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四川e就业零就业家庭认定模块申请。线下申请:由家庭成员持申请资料向常住地所在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未建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直接向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二)审核公示。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托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线上比对、线下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其中,对家庭拥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核查主要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必要时可通过信息核查、工作人员调查、申请人补充印证材料等方式进行协查,协查时间不纳入计算。核实无误的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进行登记。

、强化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

(一)制定帮扶计划。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身特点、就业意愿、实际困难等,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与被帮扶对象签订帮扶协议,确定帮扶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其中,非城镇户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须同时符合零就业家庭成员外其他人员类型的认定条件),指导其申请认定,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零就业家庭成员应当按照帮扶计划积极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推荐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二)建立基础台账。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家庭情况清、失业原因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愿清。

(三)强化就业援助。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应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扶持等就业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以及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四)多渠道促进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通过各类公共招聘专项活动,帮助零就业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实现就业。要鼓励市场主体开发适宜的岗位,对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按规兑现扶持政策。合理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对申请岗位援助的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应优先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

(五)强化动态跟踪。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准确掌握辖区零就业家庭的总量和详细情况,及时将零就业家庭帮扶情况录入四川人社在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无法录入的城镇区域常住的农业户籍家庭做好线下台账登记),掌握帮扶对象的就(失)业状况、就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帮扶效果。

、零就业家庭的退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帮扶协议并及时退出零就业家庭认定:

(一)家庭成员中有1人(含)以上实现就业创业。

(二)家庭所有成员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含病残津贴)、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之一。

(三)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没有就业意愿的。

(四)家庭成员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家庭成员累计经3次推荐介绍不应聘或用人单位同意聘用但不愿意就业(含安置就业)的。

(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连续6个月无法与零就业家庭成员取得联系的。

(六)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取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的。

(七)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实施就业帮扶的。

除(二)(六)类人员外其他退出情况,再次符合认定条件的,可重新按规定申请认定。其中,因(三)(四)(五)退出的,视为主动终止帮扶协议,自退出零就业家庭认定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认定。

、工作要求

零就业家庭认定和就业援助工作,是低收入家庭就业帮扶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可根据本通知细化操作规则,切实做好本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

 

附件:1.攀枝花市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审批表

2.攀枝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台账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2

 

 


附件1

攀枝花市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地

 

文化程度/技能状态

 

常住地址

 

家庭类型

非农业户籍家庭

城镇区域常住的农业户籍家庭

家庭成员

简述

与申请人

关系

是否属就业困难人员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技能状态

 

 

 

 

 

 

 

 

 

 

 

  

  

 

  

 

 

 

 

 

本人承诺栏

本人承诺申请家庭所有成员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即无由家庭拥有的房屋、车辆、土地林地等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家庭成员中均不存在工商登记注册(法人、股东、监事等登记注册信息,含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的情况。愿意接受推荐,从事推荐的工作。如有虚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社区初审意见及公示

情况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注:与申请人关系 1、配偶2、父母3、子女4、媳婿5、兄弟/姐妹6、其他

 

附件2

攀枝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台账(XX社区)

登记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家庭类型

户籍及人员信息

认定情况

需求及帮扶情况

跟踪回访情况

姓名

家庭

关系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户籍地

常住地

专业技能

未就业(失业)情况

认定零就业家庭时间

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意愿

帮扶方案(计划)

每月就业援助情况

提供其他就业帮扶情况

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情况

按月回访情况

实现就业情况

就业后一回访情况

退出零就业家庭时间

退出原因

1

非农业户籍家庭

 

户主

 

 

 

 

 

 

 

 

 

 

 

 

 

 

 

 

 

 

 

 

 

 

配偶

 

 

 

 

 

 

 

 

 

 

 

 

 

 

 

 

 

 

 

 

 

 

子女

 

 

 

 

 

 

 

 

 

 

 

 

 

 

 

 

 

 

 

 

 

 

父母

 

 

 

 

 

 

 

 

 

 

 

 

 

 

 

 

 

 

 

 

 

 

 

 

 

 

 

 

 

 

 

 

 

 

 

 

 

 

 

 

 

 

 

 

 

 

 

 

 

 

 

 

 

 

 

 

 

 

 

 

 

 

 

 

 

 

 

 

 

 

 

 

 

 

 

 

 

 

 

 

 

 

 

 

 

 

 

 

 

 

 

 

 

 

 

 

 

填表说明:

一、家庭类型,包括1.非农业户籍家庭;2.城镇区域常住的农业户籍家庭。

二、退出原因:1.家庭成员中有1人(含1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2.家庭成员均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的;3.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没有就业意愿的;4.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经3次推荐介绍本人不应聘或用人单位同意聘用但本人不愿意就业(含安置就业);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连续6个月无法与零就业家庭中的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取得联系的;6.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取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的;7.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实施就业帮扶的。

三、就业帮扶情况,包括:(1)职业指导;(2)职业介绍;(3)职业培训;(4)创业服务;(5)其他服务。

四、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包括:(1)公益性岗位补贴;(2)社会保险补贴;(3)职业培训补贴;(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创业补贴;(6)税收优惠政策;(7)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9)其他就业扶持政策。

 

 

 

审核: 荆涛   责任编辑: 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