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8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04办公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平煤矿2025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太平煤矿地面固定瓦斯抽放系统建设项目  | 
			
			 攀环审批〔2025〕32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平煤矿2025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太平煤矿地面固定瓦斯抽放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5.7.8  | 
		
| 
			 2  | 
			
			 新建铁路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仁和区大田镇(K2636+617至K2637+700)段还建工程  | 
			
			 攀环审批〔2025〕33号 关于新建铁路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仁和区大田镇(K2636+617至K2637+700)段还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5.7.8  |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