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520-20265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4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

时间

1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流域仁和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攀枝花市仁和大河流域大竹河水库下游至巴斯箐连接桥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川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上游段建设河道生态湿地22100m2,河道整理2280m,建设生态护岸3436m,构建河滨灌草生态缓冲带共计55032m2。城区段建设旁路生态湿地3319m2,构建河滨灌草生态缓冲带共计42540m2,河道生态湿地18000m2。项目总投资5294.025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工期:24个月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土石方挖填产生的扬尘、裸露地表及堆场风蚀扬尘等。施工期土石方扰动及风蚀扬尘主要采取湿法作业控制,在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下禁止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盖篷布,对道路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清淤恶臭对清理人员进行清理前培训,要求清理期间对淤泥喷洒消毒水,边清理边喷洒,喷洒消毒水剂量要充分,清理期间,清理人员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运输及施工机械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水污染治理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基坑废水经收集地沟收集至集水坑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经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区,后期作为本项目绿化覆土;本项目淤泥拟采用“脱水—晾晒—消毒”一体化处理工艺,经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用于生态护岸堤后回填,禁止回填耕地和果园;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如废包装材料、废钢材送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施工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施工区设置临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客土、杂草树根类和弃渣运至临时堆土场暂存用于后期复垦。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对临时占地的区域(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占用耕地等及时覆土,降低裸露时间,覆土厚度为30~50cm,后续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种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投放水生动物浮游生物微生物

全文本合并5.18.pdf

2026.5.20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