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送达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催告书送达公告
四川彬邺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MADFP56023):因你公司涉及的“攀枝花市凌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8’高处坠落事故”行政处罚一案,我局于2025年1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攀钒钛)应急罚〔2025〕1号),决定对你公司处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并依法向你公司送达。由于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发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攀钒钛)应急执行催告〔2025〕5号)告知你公司履行义务,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缴清应缴款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二、如对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人:叶茂,电话:13158561966。
三、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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