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尽快改善垃圾初级填埋+野蛮焚烧的现状》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尽快改善垃圾初级填埋+野蛮焚烧的现状》(第8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多元化和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设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议

  我市现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4座(盐边新县城垃圾处理厂、西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仁和区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厂和米易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中转站2座(炳草岗垃圾中转站和仁和区垃圾中转站),处理工艺使用卫生填埋。目前,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投入试运行,届时将关闭现有垃圾卫生填埋厂。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四川省下达了《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三年推进方案》,目前,我市已将24个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申报2017年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竞争立项,强力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大力督导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届时我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盐边县和米易县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将全部用于焚烧发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下一步,将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二、关于“逐步建立公众参与垃圾管理的机制,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 )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399号)文件要求,我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4〕70号)、《攀枝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方案》(攀办函〔2014〕209号),按照先试点后推进的工作思路,先后选取了6个物业小区、6个老旧小区、9所学校、6条主干道进行试点。争取省级专项资金 460万元用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示范项目建设,先后购置了890个分类果皮箱,19台可卸式垃圾车和152个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箱,分别分配到各区。目前,所有设施设备均已投入使用,运行情况良好,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以及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改造工作已初步完成,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为加强宣传,督导各区(县)采取印制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多角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全市共印发50万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册,每日20时在攀枝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LED电子显示屏播出宣传标语和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重要节点单立柱发布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道有文。同时,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为抓手,融入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初步营造了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氛围。下一步,将继续督导各区(县)扩大宣传覆盖面,多形式广泛持久地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关知识,使广大市民真正树立“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意识。

  三、关于“严厉禁止野蛮焚烧垃圾行为”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禁止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规定,督促各区(县)城管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基本杜绝了城区内野蛮焚烧垃圾的行为。下一步,将继续落实相关规定,延伸管理触角,加强引导教育和管控,严禁全市范围内野蛮焚烧垃圾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