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小区大件废旧家具处置和清运困难的建议》(第16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出台切实可行的居民小区大件废固物资废旧家具处理、清运管理办法”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总体安排,起草了《关于加强大件垃圾管理的指导意见》,并于2023年4月23日向市级部门、县(区)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征求意见。指导意见对大件垃圾投放、处置、收运作业、相关部门职责、宣传引导和执法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正在对指导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待修改完成后印发各县(区)和钒钛高新区执行。

  二、关于“建议建立公益性便民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市针对大件垃圾收运共配置了13台专用车辆(其中东区5台、西区3台、仁和区2台、米易县1台、盐边县1台、钒钛高新区1台),免费对居民丢弃的大件垃圾进行收运。随着,我市环卫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深入,将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对大件垃圾收集、运输按照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鼓励收运服务单位开展预约上门回收服务。

  三、关于“建议在相关市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供大件废旧家具交易、回收、处置和清运的链接和交流平台”的建议

  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计划,将大件生活垃圾交易、回收、处置和清运等纳入升级改造内容。同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开发相关APP进行推广,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企业、生产销售厂商开展废旧家具线上线下二手交易、慈善拍卖、捐赠,开展翻新再利用等活动,在适合的场所设置旧货交易点。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5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