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经费保障,实现名师工作室长效发展的建议》(第8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名师工作室经费拨付”的建议

  我市名师培养有两类,分别为: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的攀枝花市中小学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和市委人才办牵头的“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名师培养对象培养。其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共有15个,于2021年已完成培养工作,工作室经费按照《攀枝花市中小学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攀教体发〔2018〕49号)中“工作室建设期间,每年通过市级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安排每个工作室3万元建设补助和成果转化推广经费,连续安排3年,以年度拨付到工作室所在单位”的规定,已按照年度足额下发。    按照《“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规定,“‘攀枝花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入选者支持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专款用于对入选者本人的培养,包括入选者参与的创新研究、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对攀枝花名师入选者,给予每人2万元资助”。2019年遴选的17名第一批名师培养对象经费,于2021年已完成了指标核实,涉及名师培养对象的相关单位(学校)已开具发票,统一提交市财政局。我局积极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接、沟通相关经费落实情况。由于近两年来市级财政资金紧张,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保障民生为先”的原则下拨资金,故有部分资金未能按时下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接沟通,积极争取合理合规早日兑现攀枝花名师培养经费。

  二、关于“工作室经费保障”的建议

  2022年,为全面实施市委总体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关于实施“人才兴攀”战略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人才创新发展聚集地的意见》《攀枝花教育和体育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精神,我局印发了《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教育系统“三名工程”实施方案>及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攀教体发〔2022〕33号),同时将废止了《攀枝花市中小学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攀教体发〔2018〕49号)文件。《攀枝花市教育系统“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细化了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同时提高了经费保障标准。将工作室建设资助资金按照“二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12万元,三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10万元、四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8万元、五类人才工作室每年补助4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来提高人才积极性。在3年培养周期中,每年对工作室各项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形成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安排次年工作室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

  目前,我局已完成了攀枝花市教育系统2023—2025年“三名工程”领衔人和名学校(园)评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兑现工作室年度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视限期整改情况核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以激励和调动工作室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各工作室及成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目标。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和教师培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教育发展。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