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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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学生、教师身心健康的建议》(第07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教师的整体素质及工作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提高教师待遇是当今社会备受关注的问题,教师只有负担减轻了,待遇得到全面保障,才能全身心投入到学校教学工作中去,培养出身心健康、素质健全、心态阳光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关于“进一步减轻教师负担”的建议

  2020年以来,中共攀枝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攀枝花市关于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幼儿园)负担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攀委教组〔2020〕1号),出台《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理工作的通知》(攀教体人〔2021〕19号),要求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对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开展集中清理,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开展相关工作。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经各部门申报,2021年仅保留“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和“森林草原防火等宣传进校园活动”。

  二、关于“提升教师、学生等幸福感”的建议

  (一)近年来,我市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甘守讲台、躬耕不辍,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引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尊师爱教、尊师敬教,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幸福感,我市建立了教师荣誉制度,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批攀枝花市模范校长和攀枝花市优秀教师,共20人;每两年评选一批攀枝花市优秀乡村教师和校长,共20人;每三年评选一批攀枝花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共150名;每年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模范事迹。按照规定开展省特级教师、攀枝花名师和教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保护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正当权利。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为教师安排健康体检,积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让教师有归属感、成就感、幸福感。

  (二)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的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关于“将提高教师待遇落到实处”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落实和提高教师待遇,出台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攀委发〔2019〕15 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攀枝花市直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攀办函〔2021〕41号)系列文件,提出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强化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机制,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人社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我市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在调整公务员规范性津贴补贴水平时,同步调整了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同时在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各地统筹考虑,并同步发放了中小学教师奖励性补贴,确保全市义务教育教师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把进一步减轻教师负担,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等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全市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