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对市十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7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第01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采空区红线管控范围进行调整,有序推动综合治理和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展”的答复

  2007年,为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于当年11月下发《关于对宝鼎矿区红线范围实行管理控制的通知》(攀府发﹝2007﹞36号),对宝鼎煤炭矿区区域红线范围实行管理和控制,管控面积约71.7平方公里,包括河边、花山、半海、胜利、宝鼎、革新、龙潭、田堡、高峰等村,要求在以上矿区红线范围内,禁止迁入人口和土地开发,农户和居民不得修建房屋和其它设施,对采空沉陷区居住群众搬迁后的土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同时,因采煤沉陷区涉及仁和区、西区、原攀煤公司,加上我市采煤沉陷区地形错综复杂,曾经私挖滥采煤矿开采时间较久,采煤沉陷区红线范围内地质结构相当复杂,部分情况不明,本着妥善处置原则,2008年11月14日,市政府组织市移民办、财政、发改、国土以及上述三方等10余家单位研究并达成一致,并形成研究煤炭采空区棚户区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攀府阅〔2008〕128号),明确要求煤炭采空沉陷区内的居民,属攀煤(集团)公司职工及职工家属的,由攀煤公司负责搬迁安置;非攀煤(集团)公司职工及职工家属的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由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负责搬迁安置。

  基于以上原因,为充分确保采煤沉陷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对采煤沉陷区红线管控范围进行调整,必须经过专业部门科学论证后,由地方政府提请市政府研究后进行调整。所以,在红线范围未进行调整前,红线管控范围内的安置方式也暂时无法进行调整。目前,仁和区已编制了《仁和区煤炭矿区红线范围调整实施方案》,待技术单位编制具体详细方案后,将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煤炭采空区范围、规模、地下采空面积进一步明确和科学论证,充分掌握地质结构情况,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区共同做好红线管控范围科学论证相关工作,为红线管控范围调整工作提供充分依据。

  二、关于“加大市级资金配套,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居民搬迁安置加大政策支持”的回复

  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全力争取省级专项政策支持,针对仁和区采煤沉陷区治理现状和群众诉求,多次向省级相关部门反映汇报,经过不懈努力,仁和区已被纳入全省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政策支持范围,2020年获得资源型城市财力补助、资源枯竭型城市补助两项资金2861万元。二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322万元,实施太平煤矿摩梭河等4个片区矿山环境治理,有效改善了矿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开展工矿废弃迹地复垦治理,在仁和区半海村、花山村两个地块,实施77.46公顷工矿废弃迹地复垦试点,已复垦验收取得建设用地指标 51.91公顷、耕地指标20.42公顷,不仅增加了耕地,还提升了矿区综合治理能力。四是支持实施关闭煤矿环境治理,市级统筹投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实施仁和辖区26个关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面积近500亩。五是支持实施采煤沉陷区危房鉴定,从2018年开始,市级财政将仁和区采煤沉陷区危房鉴定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初预算,每年安排资金30万元予以保障。下一步,市级层面将继续加大对采煤沉陷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全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关于“实施避险搬迁安置”的答复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解决采煤沉陷区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改善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首要任务,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为支撑,以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促进就业为重点任务,多措并举、统筹抓好项目规划编制、避险搬迁安置、生态环境修复等综合治理工作,目前仁和区已安置采煤沉陷区居民696户2666人。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市级层面编制了《攀枝花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仁和区编制了《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避险安置实施方案》,鼓励经鉴定受采煤影响的危房户采取“零星后靠”的方式进行搬迁安置,保障危房户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仁和区已编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将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扶持特色产业等项目。三是落实安全度汛相关措施,在汛前开展全面排查,落实危房户过渡和应急保障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发放度汛过渡费,落实专人做好汛期日常预警监测和隐患整治,汛中抓好督导检查和巡查,确保居民安全度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确保采煤沉陷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关于“协调煤炭企业切实承担本企业开采区域综合治理及居民搬迁安置”的答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通过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分类处置等方式,关闭退出煤矿 82处,退出产能824万吨,地方煤矿数量由99处减少至17处,关闭退出率达82.8%,有效增强了对煤炭企业的管控力度。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攀府发〔2016〕22号),专门就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指出“各区(县)政府,攀煤集团公司按照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的要求,全权负责辖区内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落实;其他煤炭开采企业按照区(县)政府统一安排负责筹措资金并完成相关工作。” 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全力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