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城市“牛皮癣”的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市人大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市“牛皮癣”的建议》(第5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治理城市“牛皮癣”进行立法的建议

  经过梳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和《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均对“牛皮癣”问题进行了规范。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城镇道路、建(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悬挂、张贴广告、海报等宣传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日常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日常管理。零星小广告应当在公共信息栏张贴。《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省条例禁止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的基础上,根据“疏堵结合”理念,要求乡镇、街道、物业公司设置公共信息栏,以解决零星小广告张贴诉求。

  二、关于将城市“牛皮癣”通讯号码纳入黑名单的建议

  根据工信部《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文的工作要求,必须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现场采集本人身份信息、联网核验等措施手段核验用户身份信息,禁止人工录入居民身份证信息。我市各通信公司于2016年底全部完成我市电话用户本人真实身份采集工作,同时明确规范了新开号码用户本人现场采集登记流程,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他人信息注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根据各通信集团公司的规定,各通信公司的业务系统管理以省级区域为单位,各省级通信公司负责全省号码等相关业务的详单、流程管理、储存和优化工作。

  综上,通信公司只能对欠费用户实行停机处理,法律没有赋予通信公司权利对电话用户使用过程的行为进行干预和干涉。

  三、关于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对城市“牛皮癣”采用常态管理+集中整治的方式进行治理,基本每年都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到两次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4月24日印发《攀枝花市城区小广告政治工作实施方案》(攀创文指办〔2018〕12号),成立了以敬登峰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4月26日组织各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召开攀枝花市城区户外广告暨小广告整治工作会,明确了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在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下,共计制止散发小广告行为1200余人次,清除乱贴、乱涂小广告63553处。其中,东区清除23121处,西区清除31967处,仁和区清除3180处,钒钛高新区清除420处,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市级部门共计清除4865处。

  今年以来,结合迎接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等专项工作,已对城市“牛皮癣”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正在开展整治相关工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对《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助推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此,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你们继续关注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