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7-05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安宁河跨区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第05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恳请市级层面协调凉山州共同推进流域内水质监测、生活及养殖污水处理、种养殖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流域内水质监测全面覆盖,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安宁河目前设置水质自动站7座,其中凉山州境内5座,分别为阿七大桥、大桥水库、冕山镇新桥村、琼海湖心、昔街大桥(原永红大桥),我市2座,分别为昔街大桥、湾滩电站。水质自动站24小时运行,设置有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九参数指标。其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每四个小时采样分析一次,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两个小时采样分析一次,数据实时上传至生态环境部。近三年安宁河水质情况,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从2020年的Ⅲ类,提升至目前的Ⅱ类。依据地表水环境标准《GB3838-2002》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安宁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属于“优良水体”。

  (二)上下游生活及养殖污水处理、种养殖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同步推进

  我市米易县11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实现100%,其中新山乡、麻陇乡、南坝乡采用人工湿地对集镇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余8个乡镇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15000吨/天。

  米易县纳入统计的畜禽养殖户共计31家,其中生猪29家,饲养蛋鸡1家,肉牛1家,通过调查了解,养殖户粪污基本实现综合利用。同时米易县臻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人民币,在米易县丙谷镇芭蕉箐村2组用地约10亩,建设年产1.5万吨生物有机肥厂一座,可年消纳秸秆约1万吨,消纳畜禽粪污约5万立方米,能基本解决米易县秸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凉山州近几年持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截止至2022年,累计投入2.56亿元用于城市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凉山州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补助6485万元,以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三推”项目为抓手,督促指导县(市)围绕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二三级管网覆盖以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关于“恳请市级层面与凉山州建立健全安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等信息共享及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在提高监测能力的同时共同推动突发事件之后的治理与修复”的建议

  (一)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联动应急,2019年10月,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凉山州生态环境局联合签订了《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长效协作、联合防控预警、联合应对、协同后期处置机制并得到了有效运行,推动了安宁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2021年9月,攀枝花市水利局与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水利局共同签订《安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工作方案》,对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流域水域岸线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监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进一步推动了安宁河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针对自然灾害联动应急处置,市地灾办、市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7月与凉山州有关部门联合签发了防灾减灾救灾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备忘录,其中包含市(州)、县(区)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资料共享制度、会商研判制度。2023年1月,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攀枝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共同签订凉山州、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跨区域联防联控联动合作协议书,内容包括针对凉山州和攀枝花市毗邻交界区域范围内的相关县(市)森林资源,相关县(市)依据联防联控联动协议,在森林防灭火联系会商、信息共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巡山护林、林火监测、火情互通、火灾扑救、火案查处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交流。

  三、关于“恳请市级层面与凉山州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增强安宁河流域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系统损害治理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惩治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建议

  攀枝花市与凉山州签订《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中,明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同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跨区域联合检查,为有效预防和惩治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8月29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与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决定明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与凉山州人民政府共同建立安宁河流域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包括协调工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应急联动机制等。目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决定积极对接凉山州相关部门,加快相关机制尽快落地,共同推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2022年12月28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与凉山州人大常委会签署了《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协同立法合作协议》,整合立法资源、共建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合力开展安宁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2023年6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凉山州和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条例草案均对安宁河流域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和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内容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发布后,将进一步增强安宁河流域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系统损害治理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惩治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目标,打造“天府第二粮仓”提供更深层次的法治保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5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