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7-03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议》(第4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全市上下通力协作,超额完成省级分解既有住宅电梯增设260部的目标任务(既定目标任务:东区50部,西区40部,仁和区65部,米易县65部,盐边县40部),实际完成目标任务:东区34 部,西区4部,仁和区90部,米易县65部,盐边县70部,其中仁和区、盐边县超额完成。

   二、资金补助情况

    (一)资金补助原则。

   2022年,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各市(州)既有住宅电梯增设50%的补助资金,我市根据各县(区)申领的目标任务进行资金预拨付。年底,省厅将根据各市(州)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进行现场核实)。待第二批补助资金到位后,我市将根据省厅考核的结果对各县(区)进行资金奖补。

  (二)资金补助到位情况。

  2022年度第一批省级发展专项资金中已安排仁和区电梯省补资金315.25万元,2023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电梯省补资金正在走资金分配程序。

  三、建议办理情况

   对您提出“对仁和区2022年电梯加装超出任务数的部分按照任务数标准执行省、市财政补助政策” 的建议,市财政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研究、沟通及协调。仁和区去年目标任务为65部,最终完成建设90部,完成建设的剩余25部电梯已纳入2023年补助范围内。剩下还未完工的电梯,下一步将争取纳入2023年全省目标任务,争取省级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