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9     来源:局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 号),不断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今年在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5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40条,规划信息24条,人事信息3条,预算信息7条,概况类信息5条,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24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11条,其他信息24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0条。

  2022年市林业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内容主要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林下产业发展等方面,已依法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会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执行“集中管理、逐级审核、专人发布、备案追责”的原则,信息提供科室(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负责,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落实审核把关责任;办公室政务信息管理专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依据政务信息规范逐级落实审核、审定责任,确保符合政务信息发布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以及未经审核、不能公开或公开后可能引起争议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直属单位、局机关内设科(室)做好政务微信的选题策划、稿件撰写等工作,提出应对热点问题和社会关切的意见和口径,参与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增设了林长制专题网站。持续做好党的建设、资源管理、资源保护、造林绿化、产业发展、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等8个专栏的信息更新和维护。持续做好微信公众号维护和信息更新。

  (五)落实监督保障。将信息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多次在局党组会上研究部署。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把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科室(单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其中对具有全局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信息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务必在两日内送办公室审核发布,加强内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不断加强信息的管理和公开力度,但与上级要求相比,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便民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由于我局办公室没有网络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分类不够科学准确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抓住林业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关系到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森林城市创建、森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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