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积极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1条,其中,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1574条,“攀枝花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推送247条。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4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局长信箱全年收到留言10条,办结10条,公开答复7条。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有关工作,2023年及时规范答复“12345”市民热线转来办件2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确定政府信息属性,认真落实公开事项的审核工作和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对规范性文件《攀枝花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进行公开,并对《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重要政策进行同步解读。同时,为认真听取社会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通过网络进行了2次问卷调查、意见征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发布的内容数据与市财政局网站相关栏目一致。同时,根据工作任务的调整变化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制定公开《攀枝花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度)》,增加2个二级子栏目,并按照法定时限进行信息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有关文件及工作情况及时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测和巡察,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和上级要求、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外宣传力度还需继续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明确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继续提升。二是加强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攀枝花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融合运用,围绕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宣传等公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持续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水平。三是及时对接了解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加大业务交流学习力度,努力增强信息宣传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审核: 刘鹏   责任编辑: 阚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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