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 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0-04-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 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征求<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川城乡治办[2010]33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在环境建设和城乡容貌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彻底改善不文明、不卫生习惯的行为,形成“爱卫生、讲文明”的新风尚,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全面提升。现将《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

                             年四月一日

 

 

 

 

 

附件: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在环境建设和城乡容貌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关于深入开展整治陋习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2010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氛围营造,以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引导城乡居民摒弃不文明、不卫生习惯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七进”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培养城乡居民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在城乡居民中形成“爱卫生、讲文明”的新风尚,组织和动员城乡居民共同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推进“两个加快”,促进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基本任务。“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基本任务是:

1、大力倡导“十不”。即: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摆乱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

2、努力推进“四建”。即:讲卫生,建健康城乡;有礼貌,建礼仪城乡;护环境,建生态城乡;守秩序,建法治城乡。

3、实现“一个目标”。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城乡居民在广泛参与中振奋精神、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提升素质。

(二)任务分工。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是“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工作主体,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把专项行动的基本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

1、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由市文明办牵头,以“争做文明市民、争创美好环境”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启动仪式、告别陋习系列活动、文明礼仪展示活动、文明风尚实践活动和文明礼仪培育活动,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2、开展“城乡环境共清洁、革除陋习我行动”。由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分别牵头,以“城乡环境共清洁、革除陋习我行动”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文明劝导、生态环保和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改陋习、讲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车行天下,文明有我”个性车贴申领活动。由团市委牵头,以“车行天下,文明有我”为主题,设计制作一批个性车贴,同全市文明行车的车主签订“文明行车承诺书”,发放个性车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营造文明和谐氛围。

4、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义务监督志愿服务活动。由团市委牵头,在全市组织招募志愿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义务监督志愿服务,提高全市居民文明素质。

5、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驾乘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51”行动。由市公安局和市文明办牵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八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和“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活动,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由市公安局牵头,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在全市深入推进驾乘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51”行动,倡导现代交通文明行为。

6、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旅客”活动。由市交通局和市经委分别牵头,在全市高等级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加油站,公路铁路客运站、船舶客运码头等服务窗口及沿线,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旅客”系列活动,引导交通和铁路系统员工以及广大旅客爱卫生、讲文明、树新风,共创优美环境。

7、开展“阳光花城共建、我奉献我动手”活动。由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和市规建局分别牵头,以“阳光花城共建、我奉献我动手”为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阳光花城规划建设、景观打造、休闲宜居和环境美化活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文明社会氛围。

8、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扎实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系列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结合“进机关”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开展革除陋习,做文明公仆宣传活动、树文明新风活动和当革除陋习先锋活动,使全市各级各类机关目前存在的陋习得到有效治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办公环境更加和谐优美。

由市总工会牵头,结合“进企业”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广大企业职工,开展以 “我参与,我动手,三十万职工携手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三个三十万”为内容的系列活动(三十万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三十万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三十万职工节能减排献计活动),普及文明、卫生常识,提高广大企业职工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素质。

由市教育局牵头,结合“进学校”活动,组织全市在校学生通过挖掘认识、自我纠正、体验劝导、示范带动、总结考评等方式,教育和要求学生做到:爱劳动、爱卫生,讲秩序、讲道德,讲法纪、讲安全,讲节约、讲环保。

由市民政局牵头,结合“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全市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区各类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以“爱我社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为主题,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明确一个主题、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建好一支队伍、抓好一轮培训、搞好一次创建、建立一个机制);与市团市委合作开展“环保电影进社区”活动,教育居民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好家园。

由市农牧局牵头,结合“进村社”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教育活动、村社环境清洁卫生大行动、环境治理宣传活动和革除陋习督导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革除各种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道德新风尚。

由市妇联牵头,结合“进家庭”活动,以“巾帼携手齐行动、共建洁美新家园”为主题,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美化家园、整治陋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与社会协调发展。

由市旅游局牵头,结合“进景区”活动,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中开展“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引导旅游系统员工和广大游客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

三、工作步骤

“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下旬起至12月底,共分为前期准备、集中治理、持续推进、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 3月20-3月31。具体工作内容为:3月25,市治理办制定《“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月27日前,市委宣传部制发《“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3月30日前,召开全市专题会议,部署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计划;330-31日,市级主要媒体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工作,区(县)结合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同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41-5月31。具体工作内容为: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工作计划,结合持续推进“五乱”治理和“干干净净迎五一”,以及纪念“5.12”地震两周年,集中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

(三)持续推进阶段:61-9月30。具体工作内容为:6月上旬,召开全市“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小结“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每月对各区(县)和各部门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导。

(四)总结提高阶段:101-12月31。具体工作内容为: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在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有关机制,积极构建长效体系;12月底以前,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督查组检查验收考核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总结全市“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纳入重点工作和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同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编辑教材,印发资料,设立宣传栏,书写标语,开展文艺宣传,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文明卫生常识专栏(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环卫工人、交通警察、学生、文化艺术界知名人士访谈,设立“曝光台”对违反卫生文明和公共道德的错误言行、丑陋行为进行批评等多种途径,把文明素质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推进专项行动,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三)突出重点,搞好结合。“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治理、整体推进”的思路,把专项行动与抓好“五乱”治理、开展“七进”活动有机结合进来,着力文明素质提升,促进良好风尚形成,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推动治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市经委和“七进”活动牵头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具体安排抓好本级工作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通力协作、各尽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组要加强对市级各牵头部门和各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对推进不力的,要责令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改较差的,要实施问责。同时,把“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绩效考核,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建立机制,提供保障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在推进实际工作的同时,要着力构建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要探索“多形式举报”办法;要以政府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纠正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对专项行动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给予保障,以推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