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正面典型宣传题材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9-10-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城乡指办[2009]66

关于推荐正面典型宣传题材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大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川委发[2009]15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四川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正面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营造更加浓厚的治理工作舆论氛围,深入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落实省上要求,做好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请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大企业按下列要求,推荐一批正面典型的宣传题材。

一、宣传题材内容及重点

(一)题材内容。各县(区)各企业推荐的宣传题材,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县(区)、本企业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以及在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2、各县(区)行政区域内治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村社、部门及单位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3、本县(区)、本企业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七进”活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

4、本县(区)、本企业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果。

(二)题材重点。20099月到12月,各县(区)、各企业重点推荐以下宣传题材:

1、着力尽快改善全省城乡环境面貌,突出抓好“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治理和集中开展“三个整治”(乡容村貌整治、交通沿线整治、重点部位整治)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

2、着力抓交通管理、环卫、治污、商贸等设施建设,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薄弱环节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

3、着力抓规划制定和风貌改造,大力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

4、着力抓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

着力抓文明行为养成,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激发全民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二、对推荐宣传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注重先进性和典型性。各县(区)、各企业在推荐宣传题材时,应注重题材的先进性和典型性,要有特色、有深度且内容简洁、图文并茂。

(二)技术要求和控制。各县(区)、各企业推荐的宣传题材须制成视频短片,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各县(区)、各企业均重视发现和培养正面典型。9月份起,各县(区)、各企业在每月25——30号,至少推荐1个宣传题材,并形成《推荐报告》连同视频短片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龙飞

联系电话:3601707   13982358325

特此通知

                     

 

 

 

               〇〇九年八月三十

 

 

 

 

主题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通知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09830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