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9-09-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城乡指办[2009]36号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指挥部、市各专项指挥部:
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抓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落实,巩固和发展“双创”成果,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决定进一步扩大督查范围,组织志愿者担任监督员,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实力攀枝花、魅力攀枝花、活力攀枝花、和谐攀枝花的目标,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养成爱卫生、讲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圆满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二、人员组成
为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各大企业、院校等组织志愿者担任监督员,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对各区(县)、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宣传报道、道路交通秩序、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城乡建筑工地管理、城乡交通沿线环境、城乡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城乡集贸市场和户外广告、城乡环境监测监管、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全市范围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车辆乱停乱放、道路交通秩序、建筑工地管理等整治内容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巩固和发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四、工作方式
1、监督员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宣传、参加文明劝导活动的职责,利用业余时间定期、不定期开展文明劝导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2、监督工作采用调查研究、明查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3、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将按阶段组织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沟通交流各个阶段监督工作情况。
4、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
五、纪律要求
1、认真学习掌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及各项工作标准。
2、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实事求是的反映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3、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文明监督。
电话:3601708 3601709 传真(0812)3601707
E-mail: zhaoguangliang99@163.com
联系人:赵光亮、杨骁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监督员 制度 通知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