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我爱我家”城乡环境清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9-09-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城乡指办[2009]34

 

 


关于转发开展“我爱我家”城乡环境清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市各专项指挥部、各区(县)指挥部办公室:

为进一步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我爱我家”城乡环境清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结合我市当前推进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爱我家”城乡环境清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09]35号)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精心组织,并就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本次城乡环境清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是深化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宣传载体,也是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有力举措,通过征集活动和发布活动能够极大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度,各专项指挥部、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征集活动的宣传、贯彻和发动,通过媒体宣传、会议贯彻、短信发送等形式深入发动,动员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落实专人负责征集工作,对参加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参选作品质量。

二、成立机构,统一组织

为加强此项工作,为征集活动服好务,成立我市城乡环境清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联合组成,负责征集活动的宣传、动员,作品征集、整理,征求专家意见,集中报送服务等工作。具体征集、协调和联系工作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市征集活动办公室对贴切主题、符合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的作品经初审、初评,将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站台广告、墙面广告、车身广告等宣传载体进行展播、展示。

三、报送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类别:平面广告、电视宣传片、广播宣传广告、动漫(FLASH)、文字广告、彩铃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报送电子文档,平面广告和文字广告要报效果图。

(二)把握主题,突出特色。参选作品创意要新,需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题,体现环保意识,宣传卫生理念,传递文明信息,表达美好愿望。

(三)报送作品严禁抄袭、假冒,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报送方式:作品征集、报送要以各县区、各专项指挥部或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名义,实行组织推荐、个人署名参加或委托广告公司创意等形式推荐到市征集活动办公室,对个人自行报送省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作品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如属个人署名参加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五)根据省征集活动要求,征集作品截止时间:531日。

四、活动要求  

(一)各区县、各专项指挥部至少征集、推荐二类各一部作品参加,多推不限。

(二)各专项指挥部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指挥部办公室可以结合本次征集活动,开展本单位、本辖区、本部门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加大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为下一阶段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参加征集活动作品一经采用,组织者将拥有作品使用权。

五、市征集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光亮           联系电话:13088366281      电子邮箱:zhaoguangliang99@163.com

 

 

 

 

 

 

 

 

 

oo九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公益广告征集 转发 通知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09514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