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贞康等十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08-10-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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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文件

 

攀府人〔2008〕19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贞康等十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08年10月14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贞康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鹏举为攀枝花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万华为攀枝花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  超为攀枝花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  东为攀枝花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戴仕军为攀枝花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勇为攀枝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潘海平为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

  谢开均的攀枝花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  莉的攀枝花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茹的攀枝花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继川的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汪   洋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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