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攀枝花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视频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攀枝花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视频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的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比选人,拟对攀枝花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视频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视频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二、拍摄制作要求

(一)宣传片片长1015分钟;

(二)宣传片拍摄及制作影像必须清晰,拍摄时场景选择要具有代表性,突出反映攀枝花优秀的三线建设文化,动静画面结合要自然,给人细腻流畅的视觉效果;配音富含感情,配合不同画面表现不同的情感;色调上画面必须显得有活力、有气势、有美感等。

(三)时间要求:20221231日前视频宣传片成片定稿;

(四)拍摄制作标准:专业高清摄影设备,专业视频拍摄辅助和灯光设备制作;

(五)成片媒介:AVIMPG文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由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加盖公章)。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列入企业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八)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比选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5万元。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1122日至20221124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6办公室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211259:30

(二)比选申请文件现场递交地点: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楼党组会议室。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没有密封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标记,由比选申请人代表于比选日(20221125日上午9:30)现场提交评比工作组。20221125日上午930时在业主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室(攀枝花市炳草岗泰隆商厦东楼11楼)举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仪式,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2-3350160